各學院:
為進一步健全我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指標體系,建立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機制,提升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水平,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全面做好未就業畢業生統計和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促進畢業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就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
就業狀況統計是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基礎工作,也是精準幫扶就業困難畢業生的重要依據。各學院要認真區別已就業畢業生和未就業畢業生,切實做好未就業畢業生(“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和“暫不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專人負責,確保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準確、及時,確保就業幫扶有的放矢、精準到位。
二、未就業畢業生分類
未就業畢業生分為“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和“暫不就業畢業生”。
1、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包括:
(1)求職中:正在擇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
(2)簽約中:已確定就業意向,準備正式簽訂協議或合同。
(3)擬參加公招考試:準備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等公開招錄考試。
(4)擬創業:準備創業,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擬創立的實體尚未開始實際運營。
(5)擬應征入伍:準備應征入伍,尚未被批準。
2、暫不就業畢業生包括:
(1)暫不就業:暫時不想就業等無就業意愿的畢業生。
(2)擬升學:暫不打算就業,準備升學考試。
(3)擬出國出境:準備出國出境學習或工作。
三、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安排
1、各學院就業專員或畢業班級輔導員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16屆未就業畢業生信息統計表》(附件2)要求,收集統計未就業畢業生基本信息和未就業原因。
2、各學院核實匯總數據后于4月30日之前將《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16屆未就業畢業生信息統計表》(電子版)提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花園校區文體活動中心東配樓101房間,電子郵箱:910667736@qq.com),并更新“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相關信息。
3、“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信息更新要求:未就業原因按照“求職中、簽約中、擬參加公招考試、擬創業、擬應征入伍、暫不就業、擬升學、擬出國出境”八類情況填入“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的單位名稱字段中。其中,“求職中、簽約中、擬參加公招考試、擬創業、擬應征入伍”五類情況在畢業去向字段中填寫“待就業”;“擬升學”在畢業去向字段中填寫“不就業擬升學”;“暫不就業、擬出國出境”在畢業去向字段中填寫“其他暫不就業”。
4、未就業畢業生數據參考要素:為及時了解各學院未就業畢業生情況,根據教育部文件所列計算方法,學校將在定期公布各學院2016屆畢業生就業率的同時,公布各學院2016屆畢業生“待就業率”和“暫不就業率”,即:待就業率=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人數/畢業生總數,暫不就業率=暫不就業畢業生人數/畢業生總數。
5、未就業畢業生數據為動態數據,各學院應根據畢業生的就業情況隨時更新“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信息,及時準確掌握未就業畢業生動態,力求“就業率”、“待就業率”和“暫不就業率”能夠隨時反映各學院2016屆畢業生就業總體狀況和變化趨勢。
四、做好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
就業指導服務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職責所在和主要內容。精準就業服務是提升就業指導服務水平、做好新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學院要把建立健全精準推送就業服務機制作為創新工作方式的重要體現,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通過準確掌握供求信息,建立精準對接服務平臺,大力拓展服務內容等舉措不斷滿足畢業生就業創業新需求,進一步提升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質量和水平。
附件1: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和開展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16屆未就業畢業生信息統計表.xlsx
就業指導中心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