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園管理辦法(暫行)》的規定,經研究,創新創業學院決定對華水眾創空間(大學生創新創業園)2016年入駐項目團隊進行考核,同時啟動2017年入駐項目申報工作。現將具體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入駐項目考核具體工作要求:
(一)考核地點和時間:文體中心東配樓三樓會議室;2017年6月7日下午2:00-6:00。
(二)考核方式及標準
1.對項目團隊的綜合考評,采取自評、專家考評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項目負責人現場答辯,PPT匯報5分鐘,回答評審組問題3分鐘。
3.評委在聽取匯報、答辯后對每個項目團隊進行綜合評分。
4.項目團隊在日常考核中,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項目團隊入駐后,未按要求開展工作,項目開展處于停頓狀態,致使團隊場地經常處于空閑或關閉狀態者。
(2)未能按時向創新創業學院上報相關材料,或所報材料內容不真實,有弄虛作假現象。
(3)創新創業團隊出現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負責人違反法律或校紀校規受到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者。
(5)超出業務規定范圍,擅自從事與申報經營內容無關的商業活動。
(6)未經同意擅自更換團隊負責人者。
(三)注意事項
1.各團隊需要提供項目總結(主要內容為:工作總結、承接業務統計表、財務報表、團隊業績實證材料等材料,有工商、稅務部門許可證的,需提交復印件)和項目結項驗收表(附件一);電子版檔名字統一為:學院+項目名稱;紙質材料和電子檔由各創業團隊直接上交材料。
2.未按時參加考核的項目團隊視為不合格團隊,將按照自動退出處理,并辦理相關退出手續。
二、2017年入駐項目申報工作
(一)申報對象
全體在校生和畢業兩年內往屆生組成的創新團隊或創業團隊;團隊人數3-5人;團隊負責人須為我校在校生或畢業生;注冊公司的創業團隊,法人及1/2以上的股東須為我校全日制在校或畢業兩年內學生,且法人所持股份超過30%。(且入住后,注冊地更改為我校)
(二)申報條件
1.項目應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創新性,鼓勵創新創業項目與專業相結合,并具備一定的商業價值和市場前景,投資少、風險較低、適合在校大學生經營;
2.立足于創新創業團隊的自身專業領域、以提高專業技能和創新實踐能力為主要目的孵化項目,對我校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項目不得與各類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相抵觸。
4.創新創業團隊應具備一定項目啟動資金和承擔風險的能力;
5.創新創業團隊需有指導教師,指導教師不得參股營利。
(三)申報注意事項
1.團隊需提交創新項目計劃書、創業計劃書或運營報告;(主要內容為:項目立項背景、項目概況、產品與服務、商業構想與市場分析、營銷方式、股份構成、組織結構、成本預測、現金流管理計劃、盈利情況預測、資產負載表等)和入駐項目申請表(附件二),由學院統一匯總(附件三)送至創新創業學院,電子版檔名字統一為:創新創業計劃書+學院。
2.項目主要負責人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微型企業應提交加蓋企業印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基本情況報告,登記滿一年以上的需提交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
3.創新創業項目具有較強的創新性或較高的科技含量;創新創業項目具有可執行性、可落地性,或已經落地運營且運營狀況良好;人員結構合理、具備良好的市場潛力、發展前景及盈利可能。
4.由創新創業學院組織校內外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出具意見,創新創業學院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結合實際情況后確定入駐華水眾創空間項目。
5.凡具備以下條件的項目優先考慮:
(1)參加創新類比賽中獲獎后繼續深化的項目或在創業類比賽中獲獎后落地經營的項目。
(2)國家級、校級(含)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3)有一定實施基礎或已有入駐經歷的項目。
6.申報截止時間:2017年5月31日;具體評審時間待定。
三、材料報送地點
花園校區就業指導中心(文體中心東配樓203房間)
聯 系 人:徐啟
電子信箱:30862455@qq.com
聯系電話:0371-69127228
創新創業學院
2017年5月8日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華水眾創空間入駐項目結項驗收表.doc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華水眾創空間入駐項目申請表.doc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申請入駐華水眾創空間項目統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