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2016年資產清查工作已在我校全面展開,為了保證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順利實施,現設置資產盤點階段工作節點,請校屬各單位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工作節點開展資產清查,確保資產盤點階段的工作順利進行,按時上報資產盤點結果。
資產盤點階段工作節點:
一、4月22日前,各單位完成國有資產管理處的數據與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的數據的核對工作。
二、4月30日前,各單位完成資產的實物盤點、統計工作,按要求填寫國有資產管理處下發的盤點單,同時準備盤虧、報廢資產的相關材料(如設備家具驗收單、盤虧資產的相關證明等)。
三、5月6日前,各單位對盤點情況進行復核,查缺補漏,按要求報送盤點結果及相關材料。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三個時間節點完成相關工作,并于各時間節點前報送工作完成情況(發送電子文檔到郵箱:wdj@ncwu.edu.cn)。資產數量較少的單位,可以提前報送盤點結果和相關材料;資產數量較多的單位,除按時完成工作外,在報送工作完成情況時,應注明在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提出解決辦法。
國有資產清查辦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