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了加強招標采購工作的計劃性,合理安排招標采購項目工作進程,保證項目招標采購按期進行,確保項目按預計時間實施,請各單位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之規定,擬定采購項目工作計劃,做好項目采購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具體要求:
1.各單位應于每學期結束前20天,將本學期招標采購項目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報送至國有資產管理處;
2.根據學校招標采購管理委員會紀要(華水招管委【2017】04號),項目承辦單位原則上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召開項目論證會,并撰寫項目論證報告,論證報告中需包含項目預算論證內容,項目論證應力求客觀、詳細、準確。各單位在提交項目招標采購審批表和相關材料的同時,提交項目論證報告。
特此通知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