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資產配置,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有效資產利用效率,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華水政〔2018〕241號)、《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華水政文〔2020〕145 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學校建立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常態化機制,及時處置待報廢固定資產。
現就申報2021年新增固定資產待報廢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固定資產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可以申請報廢處置:
1.因技術等原因并經過科學論證,需要報廢、淘汰的資產。
2.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正常使用、無修復價值的資產。
教學科研用儀器設備的最低使用年限見《高等學校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表》(附件3)。
行政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見《河南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配置標準》(豫財資〔2020〕222號)(附件4)。
二、申報處置流程
1.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國有資產管理處進行初審。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華水政〔2020〕145號)中關于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提供材料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先將材料電子版報國資處初審,無誤后再打印紙質文檔,紙質文檔一式三份,材料裝訂時將擬報廢資產價值憑證按順序截圖打印附于待處置資產明細表后,單件原值10萬元以上資產需要提供購置發票復印件。
紙質材料報送國資處國有資產管理科(綜合實驗樓南614),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gzk@ncwu.edu.cn),聯系人:仵老師,聯系電話:69127212。
2.根據學校待報廢固定資產價值情況,提交校長辦公會或校黨委會研究決定,學校研究通過后下發資產處置批復文件,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統一進行資產處置。
三、申報截止時間
本次固定資產待報廢處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清查核實本部門待報廢資產,并做好收集匯總和申報工作,要通知到每一位教職工及時清理其名下資產,切實做到資產賬實相符。
2.各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達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報廢、報損應從嚴控制,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3.資產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待報廢處置資產,保證資產的完整性,直至回收公司接收。
4.資產報廢處置過程中,如發現資產閑置,各單位應及時報給國資處,在校內進行調劑,最大限度做到資源共享、物盡其用。
5.對于達到或超過規定年限尚能繼續使用的資產,不得申請報廢。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華水政〔2018〕241號).doc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華水政(2020-145號).pdf
附件3:
高等學校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表.pdf
附件4:
《河南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配置標準》(豫財資〔2020〕222號).pdf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