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與臺灣靜宜大學第5批學生交流活動報名選拔的通知

                        ( 來源:國際教育學院 發布者:wsb 發布日期:2012年03月14日 )

                         

                        相關各院系:

                            根據我校與臺灣靜宜大學所簽署的學生交流協議,經與靜宜大學相關部門協商,擬選派第5批2名優秀在校生,于今年暑期后,到靜宜大學進行一學期的交換學習,我校現啟動此學生交流活動的選拔工作。

                            依據協議,我校本學期仍有2名免費交換生名額(需在正常繳納我校學雜費,毋需繳交臺灣靜宜大學的學雜費、申請費及學分費)。免費交換生應自行負擔住宿費、旅費、書籍費、交通費、證照費、保險費等其他個人支出費用。

                            此次學生選派范圍為:我校外國語學院、管理經濟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資源與環境學院、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等院系相關專業大學二、三年級的優秀在校生。選拔方式:按照學生所在院系綜合排名順序選拔。有意參加此項目的同學,請認真閱讀臺灣靜宜大學的選課手冊及課程綱要(http://211.84.208.6/guojiao/news/News_View.asp?NewsID=76),確定適合自己專業的對口課程,下載我校境外交流生申請表(http://211.84.208.6/guojiao/News/News_View.asp?NewsID=55)經由各院系審核、推薦,請于2012年3月27日前到國際教育學院(外事辦)修晨處報名。聯系電話:0371-69127577。

                            注:靜宜大學對我校另增加5名繳納學費的交流生名額,與此項目同時報名選拔。

                            此5名交流生交換生需繳納我校學雜費的同時,也需要繳交靜宜大學之學雜費、申請費及學分費(文理科費用不同, 2011年該校參考學雜費大約在臺幣44811-51874之間)并自行負擔住宿費、旅費、書籍費、交通費、證照費、保險費等其他個人支出費用。

                            *所有交流生在外期間所缺我校必修課程,返校后應按照我校規定補齊。

                         

                         

                        國際教育學院(外事辦公室)

                        2012年3月14日

                        更新日期: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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