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高層次人才國際化培養申報工作的通知

                        ( 來源:外事辦 發布者:wsb 發布日期:2014年03月07日 )

                        校屬各單位:

                        接河南省外國專家局文件豫外專[2014]2號文通知,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外國專家局《關于支持高層次人才國際化培養的通知》(豫外專【2013】12號)精神,為促進我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先進水平的科技領軍人才,我校擬選派若干中青年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赴國(境)外進行培訓。

                        (一)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模范履行崗位職責。

                        2、身體健康,年齡在50周歲以下。

                        3、外語能力滿足下述條件之一BFT考試高級水平或具有同等外語水平;曾在國外連續獨立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

                        4、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高級技師職務或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其中,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優秀專家,省管優秀專家,省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省級、省轄市(廳)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優先選拔。

                        5、已與國(境)外培訓機構達成培訓協議并取得邀請函,且必須在2014年底成行。

                        (二)選拔程序:
                            1. 個人申請。凡符合本通知規定的選派范圍和條件的人員,經單位同意后,填寫《河南省高層次人才國際化培養申請表》(一式兩份),和申請書一冊(包括《申請表》、培訓機構的邀請函、培訓日程,本人經歷、身份證明、外語水平證書、科研成果證明、科研獎勵和榮譽證書等3月21日前提交外事辦公室
                            2. 學校推薦。學校按照通知精神,對個人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將材料報送省外國專家局。
                            3. 確定人選。省外國專家局對推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組織評委會進行評審,提出擬資助人選的意見,在河南省外國專家局網站上公示。

                        (三)其他要求:

                          申請人應當與國(境)外培訓機構達成培訓協議并取得邀請函,申報的培訓項目應在2014年底前成行,特殊情況經批準可以跨年度執行。

                          本通知下發之日前已開展國(境)外培訓,且培訓截止日期在2014年度的,也可以申報。凡入選高層次人才國際化培養資助計劃的,培訓結束回國后報送撥款申請、培訓總結、國(境)外費用開支明細、國(境)外培訓研修單位鑒定等材料, 經審核批準后資助經費全部撥付到位。

                        附件:河南省高層次人才國際化培養申請表http://henan.caiep.org/pic/pei1.doc  

                         

                           聯系人:周延濤  高亢

                           電話:69313730

                         

                        外事辦公室

                        2014年3月7日

                        更新日期: 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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