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與臺灣靜宜大學2016年春季學期交流生報名的通知

                        ( 來源: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發布者:gjc 發布日期:2015年10月12日 )

                        相關各院系:

                         

                            根據我校與臺灣靜宜大學所簽署的學生交流協議,經與靜宜大學相關部門協商,擬選派第128名優秀在校生,于2016年春季學期到靜宜大學進行一學期的交換學習,我校現啟動此學生交流活動的選拔工作。

                            依據該協議,其中2名交換生需在我校注冊及負擔我校之學雜費,毋需繳交靜宜大學之學雜費、申請費及學分費;另外6名研修生需在我校注冊及負擔我校之學雜費,并需要繳交靜宜大學之學雜費、申請費及學分費。所有交流生需自行負擔住宿費、旅費、書籍費、交通費、證照費、保險費等其他個人支出費用。

                            此次學生選派范圍為:我校管理經濟學院、外國語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法學院、資源與環境學院、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國際教育學院、軟件學院等院系相關專業大學二、三年級的優秀在校生。選拔方式:按照學生所在院系綜合排名順序選拔。有意參加此項目的同學,請認真閱讀臺灣靜宜大學大陸地區研修生與交換生申請書(見附件),確定適合自己專業的對口課程,并登陸國際交流與合作處主頁下載并填寫我校境外交流生申請表(需要推薦學院簽字并蓋章),報名截止時間:10月23日。經學校選拔同意后,方可在靜宜大學網站上注冊報名。

                         

                            *交流生返校后除了已轉換的學分,所缺學分應按照我校相關規定補齊。

                         

                            附件:-大陸地區研修生及交換生申請資訊手冊.pdf

                         

                            報名詳情可咨詢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聯系人:周老師

                            聯系電話:69127578

                        地址:花園校區行政樓201

                        在線咨詢:新浪微博@華水外事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5年10月12日

                         

                        更新日期: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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