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工作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

                        2022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工作已經正式開始,請各位教職工及有涉稅收入的在校生及時下載更新“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理,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一、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理對象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1.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二)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4.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二、政策學習及相關業務咨詢

                        (一)政策學習可訪問:

                        1.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稅務局http://henan.chinatax.gov.cn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

                        (二)咨詢電話

                        1.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熱線:12366

                        2.財務處基金管理科:0371-69310062

                        (三)操作指南詳見附件

                        附件: 2022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操作指引.docx

                        財務處

                        2023年3月27日

                        更新日期: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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