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保證2016年畢業生正常有序離校,現將2016屆畢業生退宿工作的流程通知如下:
1.請各學院負責畢業生工作的輔導員為每間畢業生宿舍確定一名驗收負責人(該宿舍最后離校的人),并于6月10日中午12點前將各畢業生宿舍驗收負責人名單、學號及聯系方式紙質版加蓋公章后分校區交至總務后勤處學生公寓科,由其負責與學生公寓科一起驗收其所在的宿舍。龍子湖校區交至學生公寓2號樓東側一層,電子版發至郵箱:616923224@qq.com;花園校區交至學生公寓6號樓東側一層,電子版發至郵箱:cll@ncwu.edu.cn。)
2.為提高工作效率,請各學院6月11日起將各畢業生宿舍除驗收負責人以外的其他同學的畢業生離校表收齊后,統一到總務后勤處學生公寓科審核蓋章。
3.各宿舍驗收負責人離校時,將本宿舍鑰匙收齊(缺失鑰匙配齊),到學生公寓科申請驗收。驗收完畢后,學生公寓科在宿舍驗收負責人的畢業生離校表上宿舍驗收一欄處蓋章。若宿舍家具等丟失或人為損壞者,須由宿舍驗收負責人按規定交納相關賠償費用(各學院輔導員在收到各宿舍驗收負責人的離校手續表后,方可發放其畢業證)。
4.辦理退宿手續地點
龍子湖校區:學生公寓2號樓東側一層, 電話:69127516;
花園校區: 學生公寓6號樓東側一層, 電話:69127517。
特此通知
學生工作處 總務后勤處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