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職工: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制度的通知》(豫衛家庭﹝2015﹞2號)精神,現就2017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扶助對象申請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號召和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三)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按年不按月份);
(四)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二、申報時間:2017年1月15日前。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資料因每個對象情況不同,申請提交資料時一定要詳細咨詢社區或辦事處工作人員。
咨詢電話:居委會:69127537 計生辦:69127550
總務后勤處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