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職工: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制度的通知》(豫衛家庭﹝2015﹞2號)精神,現就2018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扶助對象申請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號召和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
(三)年滿60周歲,以本人身份證登記的出生時間為準(1958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
(四)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二、申報時間:2018年1月25日前。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資料因每個對象情況不同,申請提交資料時一定要詳細咨詢社區或辦事處工作人員。
咨詢電話:居委會:69127537 計生辦:69127550
總務后勤處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