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公共安全,請各單位在本單位職責范圍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屬各單位要按照“認真排查、徹底整治、確保安全”的總體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對師生員工生命財產負責的態度,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管理措施,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檢查整改制度。總務后勤處、學生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校辦產業管理處、教務處、基建處、實習工廠等單位要重點對學生宿舍樓、教學樓、食堂、實驗室、圖書館和鍋爐房、供水供電設施等重點防火部位,以及校內商店、建筑施工工地等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安全隱患全面自查整治,嚴格落實責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堅決杜絕火災、爆炸、食物中毒、生產事故等安全事故發生。
二、各單位要保持管轄范圍內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占用、封堵、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埋壓、停用、拆除、改動消防設施或用于非消防用途。對存放有易燃、易爆、劇毒物質的實驗室要加強特別管理,嚴密保管,嚴格使用程序,堅決防止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鍋爐房、電梯、實驗儀器等設備要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定期維護檢修,確保使用安全。要加強校內施工、水電、飲食衛生等生產操作人員的管理,確保供電、供水、機械操作等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操作程序,防止違規操作或操作不當引發安全事故。嚴禁學生在宿舍使用“熱得快”、電磁爐、電熱杯等大功率用電器,嚴禁重點要害部位存在違規用火用電、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等違法違規行為。辦公室、值班室、宿舍內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氣、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
三、各單位對排查到的安全隱患,屬本單位自身問題的,要及時采取措施自改自糾;對存在重大隱患、無法及時消除確保安全或者責任期限內拒不整改安全隱患、拒不落實安全措施的,涉及重點部位的要立即關停、涉及生產經營場所的要立即停業,涉及建筑施工工地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同時,報我處或學校研究解決,待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整治消除后方可恢復,確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發生案事件和安全事故。
請各單位將排查治理情況于4月2日18:00前報保衛處綜合科107室。電子郵箱:bwc@ncwu.edu.cn
聯系人:龔之冰 電話:65790017
保衛處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