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范校內機動車輛出入、停放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和各類案事件發生。從2014年1月1日起,啟用2014~2015年度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機動車輛出入證,此前辦理的通行證同時作廢。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理范圍
1、校內單位公用車輛;
2、教職工自有車輛;
3、家屬區居民及與學校有公務來往的車輛。
二、辦理通行證種類
1、校內公用車輛和教職工自有車輛辦理《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出入證》,使用范圍:出入花園校區、龍子湖校區和家屬區;
2、非本校公用車輛和教職工自有車輛辦理《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臨時出入證》,使用范圍:在規定時限內出入規定區域。
三、辦理程序
1、登記:從12月10日起至12月28日止,需辦理出入證的單位和人員到保衛處登記;
2、發放:12月28日至12月31日,辦證單位和人員到保衛處領取出入證。
四、登記辦法
1、校內單位公用車輛,持單位證明和機動車行駛證登記;
2、教職工自有車輛,持工作證、本人機動車行駛證及復印件登記;
3、車主為本校教職工家屬的,持戶口本(或結婚證)、工作證、本人機動車行駛證及復印件登記;
4、居住家屬區的非本校居民,持房產證明(或租房證明)、身份證、本人機動車行駛證及復印件登記;
5、與本單位有業務往來和本單位教職工借用的車輛,持單位證明(用車單位或用車人單位證明)、身份證或工作證、機動車行駛證及復印件登記。
2013年交過以上材料的車輛不必再準備相關復印材料,但要帶原件直接到保衛處審核登記。
五、費用
每證收取工本費10元。
注:此費用標準僅限本校公用車輛和本校教工(以人事處編制在冊的為準)自有車輛;其它車輛收費標準與去年不變。
六、辦理地點
地 點:保衛處110室
聯系人:李豐年
電 話:65790241
保衛處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