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2014年是省政府確定的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著重建立以責任定位、責任分解和責任追究為主要內容的消防責任機制。為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公共安全,根據上級文件要求,請各單位在本單位職責范圍內開展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保持管轄范圍內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占用、封堵、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埋壓、停用、拆除、改動消防設施或用于非消防用途。對存放有易燃、易爆、劇毒物質的實驗室要加強特別管理,嚴密保管,嚴格使用程序,堅決防止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鍋爐房、電梯、實驗儀器等設備要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定期維護檢修,確保使用安全。要加強校內施工、水電、飲食衛生等生產操作人員的管理,確保供電、供水、機械操作等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操作程序,防止違規操作或操作不當引發安全事故。辦公室、值班室、宿舍內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氣、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
二、各單位要重點對所管理的學生宿舍樓、教學樓、食堂、實驗室、圖書館和鍋爐房、供水供電設施等重點防火部位,以及校內商店、建筑施工工地等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消防隱患全面自查整治,嚴格落實責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對學生在宿舍使用“熱得快”、電磁爐、吹風機、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要及時查收,批評教育。對重點要害部位存在違規用火用電、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堅決杜絕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發生。
三、各單位對排查到的消防安全隱患,屬本單位自身問題的,要及時采取措施自改自糾;對存在重大隱患、無法及時消除的問題應及時報我處或學校研究解決,確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時發生火災事故。
請各單位將排查治理情況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后于4月2日18:00前報保衛處,電子版發送至保衛處郵箱:bwc@ncwu.edu.cn。我處將對各單位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抽查。
聯系人:
龍子湖校區:弓永衛 電話:0371-69310111
花 園校區:李 科 電話:0371-65790017
保衛處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