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 來源:綜治辦 發布者:zzb 發布日期:2020年01月04日 )

                        校屬各單位、各位師生員工、家屬區住戶:

                        根據《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政府令2015第217號),自2016年1月1日起鄭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切實做好我校相關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圍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兩校區校園內(含花園校區家屬院、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區、教學區、學生生活區及操場、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

                        三、具體要求

                        校屬各單位應積極開展關于禁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師生員工及家屬子女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兩校區門衛及巡邏人員,教學區、家屬區物業管理人員應加強巡查工作,嚴禁校外人員到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四、處罰

                        凡在校園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敬請廣大師生員工、住戶自覺遵守,維護校園良好秩序。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月4日


                        更新日期: 20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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