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的提示函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23年08月31日 )

                        校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加強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的提示函》,維護校園交通秩序,確保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校園交通安全有關工作提示如下:

                        一、校園內行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1.行人應當走人行道或靠右側路邊行走。通過校門、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應走專用通道、人行橫道或按照規定交通指示標志通行。

                        2.不得在校內主要道路上開展體育運動,或進行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

                        二、校園內機動車輛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1.凡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校園內一律禁止鳴笛、超車或并行,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25 公里/小時;夜間行車不準違規使用遠光燈;遇非機動車或行人時、應主動減速避讓。

                        2.教學區、學生宿舍區等場所為交通管制區,實施封閉管理,禁止機動車輛駛入。

                        3.凡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應當停放在停車場或指定停車位, 按停車位內標線方向有序停放,不得在黃色標線區域停放,不得堵塞校內道路。

                        4.臨時在未設置停車位的地方停車,不得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5.任何機動車不得停在兩校區班車的停車位上。

                        6.嚴禁在校園內練習車輛駕駛,嚴禁利用校園道路和場地作為車輛駕駛教練場地。

                        7.工程施工車輛要按指定路線行駛,沿途嚴禁散落垃圾、 雜物。

                        三、 校園內非機動車輛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1.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應靠道路右邊騎行或推行,在校園內騎行速度不得超過 10 公里/小時,并注意避讓行人,禁止逆行。

                        2.非機動車輛在校園內應停放在規定的位置,擺放整齊,不得亂停亂放,禁止占用道路和消防通道。

                        3.不得戴耳機騎行非機動車輛,嚴禁在騎行時接打手機、 嬉笑打鬧,轉彎時必須減速行駛,向后瞭望,伸手示意。

                        違反交通安全相關規定的,保衛處將依規對相關責任車輛和人員進行處理。

                        另:9月2日、3日為新生報到時間,龍子湖校區允許學生家長駕車入校。為緩解交通壓力,倡議新生報到期間在龍子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采取校車、公共交通或步行等方式出行。

                        保衛處

                        2023年8月31日

                        更新日期: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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