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關于辦理校園電動自行車通行證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

                        各學院(學部)、各部門:

                        為保障全校師生員工人身安全,規范校園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安全秩序,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園機動車輛、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對校內現有電動自行車實行通行證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辦理對象

                        1.教職工

                        2.在讀學生

                        3.在校內務工、經商人員

                        二、辦理范圍

                        1.新國標電動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國家標準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且須經公安機關注冊登記,取得并按規定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購車時間須在2023年5月22日以前(以發票時間為準)。

                        注:購車時間在2023年5月22日之后的不予辦理校園通行證。

                        三、申辦材料

                        申辦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職工、學生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外來務工人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聘用合同或租賃合同等復印件;

                        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證申領表》;

                        3.申辦者本人的電動自行車車牌復印件及相關車輛照片。

                        四、辦理流程

                        第一階段提供申辦材料(5月22日-28日)

                        申辦人須按照要求備齊申辦所需材料,并遞交至所在的各學院(學部)、各部門辦公室審核。

                        第二階段各學院(學部)、各部門審核統計(5月28-6月5日)

                        各學院(學部)、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申辦材料的審核、現場查驗師生員工的電動自行車,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電動自行車人員信息統計表》,統計表需由各學院(學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和蓋章。

                        第三階段保衛處審核確認(6月5日-6月15日)

                        各學院(學部)、各部門須于2023年6月5日17:00前將申辦材料和紙質版的《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電動自行車人員信息統計表》統一交至保衛處治安科科(龍子湖校區聯系人:王鑫華,聯系電話:13253526267 花園校區聯系人:胡瑞昆;聯系電話:13213211590),同時將《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電動自行車人員信息統計表》電子版發送保衛處郵箱bwc@ncwu.edu.cn。

                        第四步發放安裝通行證(6月15日-6月30日)

                        保衛處將根據各單位提供的申請的材料統一制作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證,然后分批將《校園電動車通行證》發放至各學院(學部)、各部門指定的負責人。

                        五、后續管理

                        1.自2023年5月20日之后,學校原則上不增加電動車輛。從2023年 6月 30 日起,未辦理校園通行證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校園內行駛;

                        2.保衛處會進一步加強電動車管理,對停放在校園內的廢舊無主電動車、無牌無證電動車進行清理,具體工作要求詳見附件《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園機動車輛、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希望廣大師生員工能夠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3.提供假牌照或辦證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將依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園機動車輛、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將取消電動自行車通行證辦理資格,或沒收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證;

                        4.在校園內道路行駛時,電動車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不超速(限速20km/h)、不超載、不逆行、不飆車、在規定區域內停放(禁止占用機動車停車位),不堵塞消防通道及交通要道,對違規者,將嚴格依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園機動車輛、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說明

                        1.通行證有效期規定:

                        新國標電動車的通行證的有效期:

                        教職工最長不超過5年、大一(研一)學生最長不超過4年、大二(研二)學生最長不超過3年;大三(研三)最長不超過2年;大四學生最長不超過1年。

                        2.請各學院(學部)、各部門指定1名老師專門負責申辦材料的審核、現場查驗師生員工的電動自行車,各單位負責審核查驗的老師名單請報給保衛處各校區負責老師。

                        保衛處具體咨詢聯系人:

                        龍子湖校區:王鑫華;聯系電話:13253526267

                        花園校區:胡瑞昆;聯系電話:13213211590

                        規范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是創建平安校園的重要一環,請各相關單位積極做好本通知的宣傳工作,提醒學校師生員工、住戶按照通知中的時間節點為自用的電動自行車辦理校園通行證。請學校廣大師生員工、住戶予以理解和支持,攜手共建平安有序、文明整潔的校園環境。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證申領表.docx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電動自行車人員信息統計表.docx

                         附件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園機動車輛、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docx


                        保衛處

                        2023年5月19日


                        更新日期: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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