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做好我校2016年暑假期間安全保衛工作,防范各類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公共財產安全,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電〔2016〕33號)文件精神和學校有關要求,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屬各單位應結合當前我校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切實提高暑期安全保衛工作的認識,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扎實做好各單位防盜、防火、防電、防水等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防患于未然,堅決杜絕各類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發生。要按照學校關于暑期安全工作的要求,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防范措施,明確責任人,做好值班工作,嚴禁脫崗、漏崗和誤崗,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放假離開辦公室前要關好門窗,鎖好柜子和抽屜,不得將辦公室、實驗室、值班室等辦公場所鑰匙轉交、借給無關人員。存放有機密文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重要儀器設備等要落實相應的管理制度,定期檢查,確保安全。攜帶學校設備外出辦公時,要嚴加看管,做到物不離手或不開離視線范圍,防止被盜或被搶。
二、要加強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堅決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辦公人員離開辦公室、宿舍時,要對室內電源、電器進行認真檢查,并將電源關閉,防止電器使用不當或電線超負荷運轉引發火災。放假期間,封閉的學生宿舍樓、教學樓、實驗樓、辦公室等場所要切斷電源、水源,鎖閉門窗,加貼封條。除正常值班人員外不得住宿學生或其他人員。
三、要加強暑期安全教育,提醒師生員工妥善保管現金、電腦等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或宿舍內。利用暑期校外務工的學生,要選擇正規可靠的單位,防止因應聘求職被騙取錢財,或陷入傳銷陷阱,或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非法活動。還要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掌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擁擠踩踏、防火、防雷電、防洪水、防人身侵害等安全常識。
四、要加強留校學生管理,教育提醒留校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規定,不私拉亂接電線、損壞消防設施、點燃蠟燭、焚燒雜物、亂扔煙頭;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劣質插座;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盡量校內食堂用餐,注意飲食安全和飲水安全等。離開宿舍和休息時,注意關好門窗,鎖好柜子、抽屜,關閉室內電源。
五、各單位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的要求,在放假前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重點檢查辦公場所、學生宿舍、實驗室、實驗化學用品等重點部位和物品。對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確保安全;對情況復雜、涉及面大的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或我處,確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發生案事件和安全事故。
六、暑假期間,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內組織大型集體活動,師生自行到校外開展集體文娛活動的,要選擇防范措施到位、有安全保障的場所。
七、家屬區住戶特別是居住樓層較低的住戶,要注意加強安全防范,外出或休息時,將門窗關閉、鎖好,避免財物受到損失。住房未自用的教工,應履行安全防范告知義務,告知該居住人員學校有關管理規定和家屬區安全防范要求。
八、暑假期間,校屬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重大案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發現可疑人員或緊急情況,及時報告我處。同時,我處將加強門衛管理,加大學校治安防范和校園巡邏力度,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工作制,積極預防各類案事件的發生。
保衛處24小時值班電話:龍子湖校區 69310110;花園校區 69127210
保衛處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