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8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抗震救災專項行動的通知

                        ( 來源:團委 發布者:tuanwei 發布日期:2008年06月13日 )
                        關于開展2008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抗震救災專項行動的通知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抗震救災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地震災區的實際需求,按照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決定,在西部計劃原有實施規模和內容的基礎上,開展2008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抗震救災專項行動(以下簡稱"抗震救災專項行動")。現將我校大學生抗震救災專項行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內容
                          招募大學生志愿者到地震災區開展為期1年的抗震救災志愿服務,協助當地團組織、志愿者組織參與災后重建工作,以實際行動向災區人民提供幫助。
                          二、主題口號
                          到災區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對象
                          1.2008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其中包括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
                          2.在讀研究生。
                          鼓勵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報名參加西部計劃抗震救災專項行動。
                          四、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為1年。鑒于抗震救災工作的特殊性,該專項行動志愿服務的前3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服務單位對志愿者工作表現做出鑒定,鑒定合格者方可繼續服務。
                          五、報名條件
                          (1)有奉獻精神,身體健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適應災區艱苦的工作環境。
                          (2)應屆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優秀學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務經歷者優先考慮。
                          (4)災區急需的心理學、建筑學、醫學、教育學類專業報名者優先考慮。
                          六、報名時間
                          6月5日開始報名,6月20日報名結束。
                          七、招募工作
                          1.網上報名。報名學生登錄西部計劃網站(http://xibu.youth.cn)和中國志愿者網(http://www.zgzyz.org.cn)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西部計劃招募系統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
                          3.交表。報名表必須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后,于6月21日前交至學校西部計劃項目辦(項目辦設在校團委組織部)。
                          4.審核。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后,及時對其網上報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
                          5.選拔。校項目辦根據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愿服務經歷等情況,擇優選拔志愿者。要協調學校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等有關部門,對入選的報名者逐一進行包括心理測驗在內的面試。受省項目辦委托與面試合格的志愿者及時簽訂《招募協議》。
                          6.體檢。6月23日前,招募省項目辦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由校項目辦組織入選的報名者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及時調換。
                          7.錄取志愿者。6月25日前,校項目辦根據體檢、公示情況確認錄取人員,同時將錄取名單上報招募省項目辦。招募省項目辦對本省錄取的志愿者名單審核后,通過團省委網站公示三天后報全國項目辦。
                          8.審定確認
                          (1)6月下旬,全國項目辦委托各招募省項目辦向志愿者發放《確認通知書》(注明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2)7月上旬,全國項目辦匯總審定入選志愿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9.報到培訓。7月中旬,志愿者攜《確認通知書》、畢業證和本人身份證件,到所在服務省(市)報到并參加由省項目辦組織的集中培訓。
                          八、經費保障
                          1.志愿者補貼、保險。志愿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680元,同時根據所在服務地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按照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 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每月津貼標準分別為:一類區65元,二類區120元,三類區215元,四類區370元,五類區640元,六類區950元),按月發放。
                          2.交通補貼。志愿者的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
                          3.志愿者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保,保費為每人200元,險種為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綜合保障險。
                          志愿者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由全國項目辦劃撥至服務省指定專戶,服務省項目辦統一撥付至志愿者所持銀行卡中。
                                                                                                                                     校團委
                        2008年6月13日
                         附件:關于在全省本科院校招募抗震救災專項行動大學生志愿者的通知.doc

                        更新日期: 200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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