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張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管理條例》及《關于委托評定“張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協議》文件精神,我校張光斗獎學金評定工作即將開始。現將評選對象、名額分配、評定條件、評選辦法及時間安排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水利工程一級學科所屬的本科生專業:水利水電工程、水文及水資源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的在校生和研究生專業:水工結構、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的在校生。
二、名額分配: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
三、獎學金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紀現象)、具有團結協作精神,決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 熱愛水利水電事業,正在水利水電專業學習的品學兼優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評選辦法
1.各專業召開學生動員大會,做好動員宣傳工作;
2.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經張光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評議確定;
3.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評定結果張榜公示,接受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獲獎資格;
4、評定后將獲獎人有關材料寄往張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秘書處。
五、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見附件《張光斗獎學金評定評定工作時間安排》;
報名地點:本科生到水利學院辦公室徐紅松老師處報名;研究生到研究生處辦公室張亮老師處報名。
附件:1. 張光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成員名單。
2. 張光斗獎學金評定評定工作進程安排。
未盡事宜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張光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或做出補充說明。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水利學院
張光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
2007年9月17日
附件:1
張光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
成員名單
組 長:孫明權
成 員:胡寶柱 徐建新 張麗 孫東坡 康迎賓 張淙皎
秘 書:徐紅松 張亮
附件:2
張光斗獎學金評定評定工作時間安排
1、2007年9月17日至2007年9月20日下午6點前為自愿報名時間。
2、2007年9月20日為獎學金評定時間。
3、2007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25日為公示時間。
4、2007年9月26日將評定結果寄往張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