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省級、校級特聘教授
年度及中期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
校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高等學校設立特聘教授崗位實施辦法》、《關于實施河南省高等學校特聘教授崗位制度補充意見》、《河南省高等學校特聘教授考核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級特聘教授聘任與管理辦法(試行)》精神,現將我校省級與校級特聘教授年度考核及中期考核測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評工作要求
各有關單位在測評前要認真學習《河南省高等學校設立特聘教授崗位實施辦法》、《河南省高等學校特聘教授考核管理辦法》(試行)、《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級特聘教授聘任與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見附件),結合特聘教授與學校的聘用合同,認真組織對省級、校級特聘教授的年度及中期測評工作。其中省級特聘教授的考核測評由人事處牽頭,學校召集組建考核委員會進行;校級特聘教授的考核測評由各學院負責,考核結果報人事處。考核結果經學校研究同意后,作為特聘教授解聘、續聘、表彰的依據。
二、測評工作程序
1、特聘教授認真撰寫考核年度工作報告,從年度崗位目標完成情況、教學情況、學科建設、科研經費、人才培養、社會服務、團隊建設以及存在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進行認真總結。聘期滿三年的特聘教授填寫《河南省高等學校特聘教授中期總結報告》(見附件)(以上電子版請發至liuwei@ncwu.edu.cn)。
2、學校負責組建考核委員會對省級特聘教授進行考核測評,時間另行通知;各學院組織召開考核測評會議,對校級特聘教授進行考核測評,結果于6月19日前報人事處426房間。
3、人事處匯總考核結果,報請學校同意后,根據考核結果兌現崗位津貼。(不合格者,不兌現津貼并解除聘任)。
三、考核測評會議程序
1、被測評人進行工作匯報(30分鐘以內)
2、測評專家提問(20分鐘以內)
3、專家評議打分(30分鐘以內)
4、分數統計
5、專家組長匯總,形成考核意見,并填寫測評表
考核測評總分為100分,每個測評項的平均分之和為被測評人該項的最后考核得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79分為合格,80-100分為優秀。
四、測評工作注意事項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特聘教授對于促進學科發展的重要作用,精心組織,認真考評,促進特聘教授崗位制度的健康發展。各單位在抓好特聘教授管理服務工作的同時,要根據學科發展規劃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特聘教授團隊的培養工作,力爭形成合理有序的學科梯隊。
特聘教授測評會議的答辯環節允許本單位教師旁聽,以提高特聘教授崗位工作的透明度。
人 事 處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