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職稱改革的有關政策和聘任制的原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哪里評審,哪里有效。專業技術人員從外地調動工作后,應按調入地區的管理辦法和任職資格條件,重新考核,確認資格。調入人員申請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與其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系列、專業、級別和檔次)相同,并按同類人員的評審條件衡量。
一、確認對象:
從外省調入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從鄭州市外調入的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從中央部委直屬單位及軍隊調入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時間安排:
2011年9月14日至21日。(周六、周日不辦公)
三、申報材料:
(1)《河南省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審核表》一式叁份(見附件);
(2)原《評審表》(必須原件,在個人檔案里,需借出);
(3)原資格證(必須原件,確認后由省人社廳收走);
(4)近期免冠照1張。
(5)資格證書工本費10元。
四、《資格確認審核表》填寫注意事項
(1)主管單位代碼:19018;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單位代碼:19018035;
(2)確認系列:高校教師、實驗、工程等;
(3)確認級別:正高級、副高級、中級;
(4)確認資格:教授、副教授、講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等;
(5)確認專業:要求和資格證書上的專業一致,具體咨詢職稱科;
(6)原資格評價組織:和評審表原件最后一頁評委會欄紅章上的字一致;
(7)原資格取得時間:和資格證書上的資格取得時間一致;
(8)原資格發證單位:和資格證書上一致,具體咨詢職稱科;
(9)原資格批準文號:可向原評審單位咨詢,例如:豫職改[2011]69號;
(10)原證書編號:和資格證書上一致;
(11)新證書編號:不填。
五、聯系部門和聯系人
聯系部門:人事處職稱科(花園校區行政樓426房間)
聯 系 人:吳付敏 馬勇亮
聯系電話:0371-69127259
附件:
河南省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審核表.doc
人 事 處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