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內津貼分配實施方案》第九款第十條(附件一)之規定,請各單位上報至2010年12月符合津貼上浮規定人員名單。請各單位于2011年12月3日前將紙質名單交至人事處勞資科(行政樓425房間),電子表格(附件二)發送至gz@ncwu.edu.cn。
人事處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一: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內津貼分配實施方案》第九款第十條:非教學科研崗的校內津貼實行“雙梯制”:新方案實施后,自2003年計算,若在同一職務(級)任期滿6年,且連續6年考核合格,但職務(級)未有晉升或變動的,第6年起按2%浮動其崗位津貼分值,3年為一個浮動周期,浮動分值最多至上一級標準分值。黨政管理崗的正校級、教學輔助崗的正高級、工勤服務崗的高級技師級,浮動分值不超過與相應崗位下一級的級差分值。學校每年核定一次應浮動分值的人員。
附件二:
(單位名稱)非教學科研崗津貼上浮人員信息表
序號 |
姓名 |
現任職務(級) |
任命(聘任)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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