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2012-2013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的通知

                        ( 來源:xueshengchu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13年09月26日 )

                        各學院:

                            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文件要求,現將我校2012-2013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 獎金額度及人數分配

                            省分配我校2012-2013學年度 “國家獎學金”名額50名,預算金額40萬元,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根據“國家獎學金”適當向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傾斜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資環

                        水利

                        土木

                        建筑

                        機械

                        電力

                        環工

                        管經

                        信息

                        外語

                        數學

                        法學

                        軟件

                        國教

                        國教嵩山

                        國教洛外

                        水校

                        合計

                        人數

                        3

                        6

                        5

                        3

                        4

                        5

                        3

                        4

                        2

                        1

                        1

                        1

                        1

                        4

                        1

                        2

                        4

                        50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身心健康,積極進取;

                            5、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

                            6、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學年綜合積分專業排名前5%,同時滿足學習積分專業排名前10%。
                            根據分配名額,各學院應按照學生綜合積分年級專業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初評名單,然后審核該生學習積分是否同時滿足年級專業排名前10%。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要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批。

                            3、各學院在獎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放等過程中,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

                            4、本學期轉專業的學生應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獎學金”的評定。

                            5、2013年10月1118:00前,各學院將公示后無異議的推薦學生信息錄入《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中,并上傳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10月12-16日,各學院推薦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10月17日數據報送省資助中心。

                            6、在學院或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均取消推薦資格。

                            7、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不得敷衍了事。并于2013年10月22日18:00前將《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一式三份)、《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8、《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從學生處主頁資料下載區下載。

                             五、填表要求

                            1、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需雙面打印,工整填寫,內容須填寫完整,蓋章齊全,不得缺項、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學習情況登記欄中成績(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在按專業□ 中畫上∨。成績名次不得出現并列情況;總人數和必修課門數應據實填寫,不得出現同一專業排序下前后總人數不一致、必修課門次不一致、不符合實際的情況。

                            3、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欄控制在200字左右,不要再另附紙張。

                            4、申請審批表中學生填寫部分不允許手寫填表,表格打印出來后簽字蓋章。

                            5.申請審批表中凡需手寫之處,請逐份分別填寫,不得使用復印件或以手簽章代替

                            6、請務必認真閱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學金填表要求》,并按要求填寫申報。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中心李老師、賈老師   0371—65790594

                                                范老師   0371—69127225

                                                                                                   學生工作處

                        2013年9月26日

                        更新日期: 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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