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我校2014年度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15年03月24日 )

                        各學院、研究生院:

                            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精神文明建設,營造我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構建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平安校園。根據《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創建省級文明單位實施方案》(華水黨〔2007〕59號)文件精神,按照學校統一安排,決定開展我校2014年度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個人、宿舍和班級。

                            二、評選標準

                            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的評選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評選獎勵辦法》執行。

                            三、評選比例

                            以各學院、研究生院為單位,文明班級按行政班級數的2%進行評選,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總數的2%評選,十大文明學生每學院推薦一名,經學生工作部審核復選十名上報校文明辦。

                            四、評選時間

                            各學院、研究生院應于2015年3月26日前評選、公示完畢,并組織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并將評選結果及材料(評選申請表、匯總表及申報材料)匯總后報送至學生處花園校區4115辦公室,電子材料壓縮后命名為“XX學院文明班級學生宿舍材料匯總”發送至szk4115@126.com。

                            五、評選要求

                            1、各學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發揮評選表彰的導向和示范作用,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全面開展。

                            2、在評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自下而上、擇優推薦”的原則進行評定;要做到評選條件、評選名額、評選程序和評選結果“四公開”,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按期完成。

                            3、學生工作部將對初評結果嚴格審核,對不具備評選條件的個人和集體直接取消資格,不再補報。經審核后確定的評選結果上報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予以審批、表彰和獎勵。

                        附件: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獎勵辦法.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選辦法.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評選標準.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申請表.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doc

                              評選結果匯總表.xls

                         

                         

                        黨委學工部

                        2015年3月23日

                         

                        更新日期: 2015-03-24
                        菲菲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