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華水政[2015]5號)文件精神,以及《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業警示、降級實施細則》,現將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全日制本科生學業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6日~3月10日,各學院教學秘書對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取得平均學分績點不足1.5的學生進行統計,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受學業警示學生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并出臺學院正式學業警示文件,在全院范圍內通報。統計表和學業警示文件3月10日前同時報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各一份備案。
二、3月13日~3月17日,學生班導師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受學業警示學生通知書》(見附件2),并與輔導員共同送達被警示學生本人并通知監護人。送達本人要有本人簽字,通知監護人情況要有記錄,存根聯學院統一存檔。
三、3月17日前各學院登錄學生管理系統,并完成對受到學業警示學生的系統內標注,標注方法見附件3。
四、學生受到警示后,班導師及輔導員要及時與學生進行溝通交流,制定提高學生學習成效的方案,加強對學生的督促和輔導,增強學生完成學業的自信心和學習主動性,幫助學生提高學習成績。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警示學生情況統計表.xls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警示通知書.doc
附件3:
青果學生管理系統標注學業警示教程.doc
學生工作處 教務處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