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結項工作的通知

                        ( 來源:黨委學生工作部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

                        各學院、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管理辦法》(華水政〔2022〕156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2022-2023學年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工作進行結項驗收,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項程序

                        (一)班級申報

                        各班級結合建設目標完成情況,填寫《校級優良學風班立項建設結項申請書》(附件2)和《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結項申請書》(附件3),并撰寫結項報告書,報所在學院評審。

                        結項報告書包含以下內容(2022-2023學年):

                        1.班級總結報告(包括基本概況、管理規定及管理經驗、促進學業發展和能力提升為主題活動的開展情況及成效、建設特色與創新、意見建議等);

                        2.不少于6名任課教師對班級本學年學習狀況的書面評價意見,包括課堂出勤率、聽課率、學習態度、學習能力等;

                        3.班級本學年學生成績排名表(以管理員身份登錄學校教務系統后,按照“學生成績—成績分析—學生成績排名(有效)”路徑導出,以平均學分績點排序);

                        4.學院(書院)開具的班級學生本學年未受到學院(書院)各類處分的確認證明書并加蓋學院(書院)公章;

                        5.加蓋學院(書院)公章的各項榮譽表彰證書或者獲得的資格證書的電子版;

                        6.申報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的,還需提交班級學生學業發展綜合報告(包括班風、考勤、安全衛生、學習紀律、考試紀律、科技競賽、志愿活動等方面),并經學院(書院)審核通過。

                        (二)學院(書院)評審

                        各學院(書院)校級優良學風班和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依照本辦法,對各班上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比例初步確定校級優良班和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候選班級名單,并根據學生在班級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創建過程中的實際表現,推薦校級“優良學風創建標兵”人選。以上名單在本學院范圍內予以公示,接受師生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申報名單報學校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學校評定

                        學校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學院(書院)的申報名單進行資格審核;

                        學校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審核結果進行審定,確定校級優良學風班和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候選班級,確定校級“優良學風創建標兵”候選人;

                        對候選校級優良學風班、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和校級“優良學風創建標兵”進行公示。公式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發文公布表彰。

                        、時間安排

                        學院(書院)審核階段:請各學院(書院)于10月9日前把通過本學院(書院)篩選審核的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預推選名單(附件1)提交至郵箱guanlike_ncwu@126.com;

                        各單位審核階段:由學生工作處收集整合各學院(書院)預推選名單,于10月10日報送至體育教學部、校團委、就業指導中心(創新創業學院)進行審核,各單位審核通過的班級名單于10月20日前反饋至各學院(書院);

                        請各學院(書院)于10月23—24日準備好相關材料提交至體育教學部、校團委、就業指導中心(創新創業學院)審核蓋章,并于10月25—26日把擬結項班級信息(附件7)電子版提交至郵箱guanlike_ncwu@126.com;

                        各學院(書院)請于10月26日(周四)17:00前,將紙質版材料交至龍子湖校區文體活動中心209房間,電子版材料請以“XX學院(書院)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結項建設材料”為標題,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guanlike_ncwu@126.com。聯系人:谷老師,聯系電話:0371-69310358。

                        三、材料提交

                        四、相關要求

                        1.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評比結果作為學院(書院)學生管理工作考核中的重要考核指標之一;是輔導員在職稱評定、職務待遇聘任和年終考核等工作中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要求各學院、書院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2.實事求是,嚴肅紀律。申報班級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真實材料,不得弄虛作假,發現有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的,由學校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回榮譽稱號及獎勵,并予以全校通報;校級優良學風班和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自授予榮譽稱號之日起,一年內若發生與榮譽稱號不相稱的事件,取消其榮譽稱號。

                         附件1. XX學院(書院)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預推選名單.xlsx

                         附件2.《校級優良學風班結項申請書》.docx

                         附件3.《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結項申請書》.docx

                         附件4. 2022-2023學年優良學風班結項匯總表.xlsx

                         附件5. 2022-2023學年優良學風班標兵結項匯總表.xlsx

                         附件6. XX學院(書院)校級“優良學風創建標兵”推薦人選名單.docx

                         附件7. XX學院(書院)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擬結項班級信息.docx

                         附件8.《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立項建設管理辦法》(華水政〔2022〕156號).pdf




                        校優良學風班和優良學風標兵班

                        立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9月20日

                        更新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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