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茲定于第18周~19周(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7日)進行期末教學檢查,請各單位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三期教學檢查”實施細則》(教務文[2010]5號)中的有關內容和要求,認真安排和組織本學期期末教學檢查各項工作,尤其應在嚴肅考風考紀、青年教師培養、二級教學督導工作等方面進行詳細總結。
請各單位于2011年1月9日前,向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科提交書面的二級教學督導評價結果(參見附表),并發送電子文檔至質量管理科郵箱,1月12日之前提交書面的“三期”教學檢查工作總結。
附表:
二級教學督導評價結果一覽表.xls
教務處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