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和認定2013年度創新學分和素質學分的通知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13年02月27日 )

                        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全日制本科生創新學分和素質學分評定辦法(試行)》(華水政[2010]119號)和《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全日制本科生創新學分和素質學分評定補充規定》(教務文[2013]3號)文件精神,現開展2013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創新學分和素質學分的申報和認定工作。以下是申報和認定時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均可根據本人在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間所發表論文、成果鑒定或驗收證書、獲獎證書等有效材料,提出獲得創新學分和素質學分書面申請(附表1);

                            二、學院教學院長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及申請書進行認真評閱,并給出評閱意見;

                            三、學院教學委員會組織對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和申請書進行審核,教學委員會主任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四、3月20日前,將本單位所有申請書(表)、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創新學分和素質學分信息匯總表(附表2)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科(行政樓116房間),匯總表電子版發至shiyan@nc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教務處將全校各單位創新學分申報信息匯總后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在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通過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評定及評定結果公示后,方可獲得相應創新學分。

                           注意事項:

                          (一)申請創新學分的有效材料范圍:1.校級及以上各類科技競賽、學科競賽獎勵;2.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3.校級以上鑒定的研究成果;4.科學技術成果獎勵;5.國家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5.參加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結項驗收合格。

                          (二)申請素質學分的有效材料范圍:1.廳級(不含校級)及以上體育和文藝類競賽獎勵;2.社會實踐報告被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采用,并產生重大影響。3.在校內或校外報上發表文學或繪畫作品(不含新聞報道)。4.教務處組織的讀書征文活動中獲一、二等獎。

                           (三)各學院報送材料時,請將每個學生的材料裝訂在一起。第一頁:《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科生創新/素質學分申請表》,后面為材料復印件,按申請表上填的材料的順序,在左上角訂好。

                           附表1: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科生創新素質學分申請表.doc

                           附表2: 本科生創新(素質)學分匯總表.doc

                         

                        教務處

                        2013227日

                        更新日期: 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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