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級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的通知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13年04月15日 )

                         

                        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華水政[2012]214號)文件精神,現將2012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專升本、三本、外校轉入我校以及學籍異動的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22日~4月25日,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如實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表格可在“教務處主頁—表格下載—學生用表”欄中下載),并將申請表交至學生本人所在學院。逾期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不予受理。

                        二、4月26日~5月5日,學生所在學院依據申請條件對提出申請學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學生成績、綜合表現、專業特長等綜合評定后確定轉出學生名單。轉出學院按照不超過2012級本專業學生數10%的比例控制轉出人數,同意后簽署意見報送學生處。

                        三、5月6日~5月14日,學生處審核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學籍、學籍異動、校外轉入、招生類別及是否受過處分等情況。

                        四、5月15日~5月21日,學生處將通過審核的轉專業學生申請表轉送至申請轉入學院。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綜合評定,經綜合評定后,按轉入指標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轉專業考試學生名單,簽署意見后報送教務處教務科(辦公樓111房間)。

                        五、5月22日~5月23日教務處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復核,5月23日在教務系統和教務處主頁公布參加轉專業考試的學生名單。

                        六、5月25日,教務處組織轉專業考試,考試科目為《大學數學(1)》和《英語讀寫譯(1)》(不含聽力)。考試須攜帶考試證和學生證,無考試證的,取消考試資格。

                        七、7月5日公布轉專業錄取結果,需本人到新校區教學樓2104房間領取轉專業錄取通知書。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8月31日,轉專業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完成各項轉專業手續,在教務系統補選新專業當學期所開課程,轉入新專業學習。

                        十、注意事項

                        1、凡轉專業的學生,執行新專業的教學計劃。

                        2、領取錄取通知書的學生逾期不辦理轉專業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取消其1年內學校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3、藝術設計專業不轉入不轉出,建筑學專業不轉出;高考文科考生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各專業。

                        4、面試辦法、轉入細則、轉出細則由各學院根據申請轉入數和轉出數自行制定。

                        5、轉入新專業后,應補修新專業大一的課程(與原專業相近和相同課程直接認定,可以不再申請補修),轉專業學生須根據相關規定合理安排學習時間。

                        附件:2012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指標分配表.doc

                         

                                                            教務處   學生處

                                                                                                      2013年4月15日 

                         

                         

                         

                         

                        更新日期: 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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