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級全日制本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的通知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14年03月12日 )

                        各學院并2013級全體全日制本科學生:

                        為進一步調動品學兼優、基礎扎實、學有余力的學生學習積極性,充分發揮我校多學科的綜合優勢,優化學生知識和能力結構,增強學生競爭能力,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管理辦法》,本學期我校面向2013本科學生開設第二學士學位

                        一、開設第二學位專業

                        本次第二學位專業有利水電工學學位;水利學院)、工程管理(管理學學位;水利學院)、熱能與動力工程工學學位;電力學院)、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學學位;電力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學位;管理與經濟學院)學(法學學位;學院)英語專業(文學學位;外語學院)

                        二、申請修讀資格

                        1. 熱愛祖國,思想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有余力;

                        2.主修專業必修課程考試成績優良、無不及格記錄

                        3. 無考試違紀、作弊和紀律處分記錄

                        4. 申請參加第二學位專業學習的學生比例不得超過本學院2013級學生總數的10%

                        5. 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原則上要跨學科申報

                        三、報名、錄取及收費

                        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生325日前本學院教學秘書處報名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見附表),教學秘書申請表及學生信息匯總表(學號、姓名、性別、專業等信息)于2014328日前交教務科教務科匯總后第二學士學位開設學院審核申請學生資格,第二學位所在學院于4月15日前將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及學生申請表報教務科網上公示無異議的預錄取學生名單報主管校長審批后發放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錄取通知書學生規定時間繳納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習費用。

                        根據文件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實行單獨組班教學,每個教學班人數不少于25(報名人數低于25的,本年度不再實施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教育),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生如遇與主修專業教學時間安排沖突,應首先保證主修專業課程的學習。

                        四、注意事項

                        1、修讀第二學位的學生,完成規定教學任務、獲得主修專業學位,省學位辦頒發第二學位證書、學校頒發輔修結業證書。

                        2、學校審核同意修讀第二學位專業的,學習期間一般不允許退出。確認中途退出的,學生個人申請,開設學院同意,教務處審批。修讀費用按相關規定退補。

                        3、學在校期間只能學期申請修讀第二學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修讀第二學位申請表.doc

                         

                                                   教

                                                  2014312

                         

                        更新日期: 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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