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華水政〔2013〕248號《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材建設管理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要求
1.含研究成果的補充講義;
2.含工程實踐案例的補充講義;
3.含學科前沿知識的補充講義;
對立項建設的校內補充講義,版權歸教師個人所有, 字數一般在3-5萬, 學校對每種立項的講義資助費用1.0萬元,用于調研、考察和資料復印等。
二、申報資格及評審程序
1. 申請校內講義的編寫人員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
2. 申請者通過各教學單位申報,非教學單位人員按課程歸口單位申報。
3. 校內講義立項應經過個人申報、教研室審核推薦、報教務處備案、學校評審的程序。
4. 申請者須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講義申請表》(見附件),上報材料包括:申請表6份,講義1本,申請表和講義電子稿。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7日前交教務處教材科。
聯系人:趙中建 新區2104,電話:69310280
E-mail:zhaozhongjian@ncwu.edu.cn
附件: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17校內講義申請表.doc
教務處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