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華水政[2019]29號)文件精神,現將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請程序:
①學院提交轉專業實施細則→②學生提出申請→③轉出學院審核→④教務處復核→⑤轉入學院綜合考核→⑥轉入學院確定初步名單報教務處→⑦教務處對轉專業名單進行審核和公示→⑧主管校長審批→⑨學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議和批準,學生處發放《學籍異動單》→⑩學生持《學籍異動單》辦理轉專業手續。
二、時間安排:
(一)2022年12月18日前,各學院將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審核。
(二)2023年2月20日,學生本人在“教務系統”進行提出申請,根據要求填寫相關資料。逾期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不予受理。
(三)2023年2月21日,轉出學院在“教務系統”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后報送教務處。
(四)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教務處復核后將復核結果交轉入學院。
(五)2023年2月24日~2月25日,轉入學院進行綜合考核,在“教務系統”進行審核,確定擬接收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反饋至教務處。
(六)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教務處對擬轉入學生名單進行審核后,在教務系統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將學生名單轉學生處。
(七)2023年2月28日~3月1日,學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議和批準,學生處發放《學籍異動單》,并將審核后的學生名單匯總表交回教務處。
(八)2023年3月2日~3月5日,轉專業學生持《學籍異動單》完成各項轉專業手續,轉入新專業學習。
三、注意事項:
(一)凡轉專業的學生,執行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
(二)領取《學籍異動單》的學生逾期不辦理轉專業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
(三)轉入新專業后,應補修新專業未修讀的課程(與原專業相近或相同課程直接認定,可以不再申請補修),轉專業學生須根據相關通知規定合理安排補修課程學習時間。
教務處 學生處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