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屆畢業設計(論文)自查及后期指導工作的安排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21年04月27日 )

                        各教學單位:

                           為保證2021屆畢業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順利完成,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自查

                           根據《關于做好2021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相關工作的通知》中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時間節點安排,以及《關于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實踐教學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疫情防控期間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要求,各學院對2021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進行自查,自查任務應落實到每一位指導教師,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1. 自查內容

                        (1)檢查畢業設計(論文)的整體工作進度是否按照要求正常進行,對未按進度要求進行指導的說明原因;

                        (2)對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的指導情況進行說明;

                        (3)分專業對文獻綜述、任務書、開題報告、中期檢查、指導記錄等過程指導情況進行說明;

                        (4)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后續改進措施。

                        2. 提交自查總結

                             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自查情況總結電子版材料于2021年5月12日前發送至郵箱guohaibin@ncwu.edu.cn。

                        二、畢業設計(論文)查重檢測

                        根據學校相關文件要求,2021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檢測工作安排如下:

                        1.檢測范圍和方式

                           (1) 檢測范圍:所有2021屆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包括輔修專業及重修;

                           (2) 檢測方式:使用“大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系統(http://ncwu.co.cnki.net)進行在線檢測。

                        2.檢測流程

                           (1) 學院管理員確定管理系統的指導教師、畢業生信息無誤,自行確定本學院檢測時間,將檢測工作時間安排通知指導教師和學生。學院按計劃的時間督促和推進檢測進度。設置檢測時間菜單:系統設置—>檢測設置;

                           (2) 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交論文,上傳的論文文檔應命名為“學號_姓名_論文題目”,其中學號為登陸系統使用的學號。文檔內容包括:目錄、摘要、正文、參考文獻,格式為DOC或DOCX,字數在8萬以下。學生應按要求提交終稿,上傳時應認真對待,錯誤操作造成的失誤責任自負(輔修專業及重修學生要確認自己登陸賬號是否正確)。上傳論文菜單:過程文檔管理—>提交畢業設計(論文);

                           (3) 指導教師確認后進行檢測。指導教師可在確認檢測前、確認檢測后及檢測結果出具后對論文進行審核。指導教師在確認檢測時要查看論文是否真實有效,以免浪費學生檢測次數。確認菜單:過程文檔管理—>審核畢業設計(論文)—>右側列表中“操作”中的“審核”—>在彈出網頁中“點擊下載原文”進行查看—>確認無誤后點擊“確認檢測”;

                           (4) 學院管理員應在答辯前提交書面檢測結果給答辯小組(提交方式由學院自行確定,要保證檢測報告單的真實性)。“文本復制檢測報告單(簡潔) ”應在畢業論文學生成果袋中保存。

                        3.工作安排

                           (1) 5月15日前各學院負責對本院教師和學生進行培訓,學院子賬號管理員確認指導教師和學生信息無誤,并通知學生上傳電子文檔時間;

                           (2) 檢測次數及時間安排:每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可檢測3次,前兩次檢測時間5月15-6月14日,第三次終稿檢測時間6月14-25日,各學院可以自行調整具體時間;

                           (3) 各學院應在答辯前督促檢測進度。

                        4.工作要求

                           (1) 學生未按要求上傳論文進行檢測或在答辯開始前未完成檢測的,視為自愿放棄答辯資格

                           (2) 學生提交的電子文檔應與實際紙質文本一致,若發現學生上傳到系統進行檢測的論文與本人實際作品不一致或存在其它弄虛作假行為規避檢測,將取消答辯資格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學院應隨機抽查,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交檢測的論文進行審核把關

                           (3) 學生應保管好自己的登陸密碼(及時修改初始密碼),嚴禁利用自己賬號查詢他人論文或利用他人賬號查詢自己論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 學生務必合理使用論文檢測機會

                           (5) 本系統只能用于我校各學院全日制本科生的畢業論文檢測。所有使用人員在系統使用過程中,須對用戶信息、檢測內容、檢測結果等信息嚴格保密,嚴禁使用該系統進行收費檢測或對范圍之外的其他論文進行檢測

                           (6) 學院管理員不得隨意刪除或增加任何教師和學生信息(包括往屆)。

                        三、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安排

                           1.全校畢業答辯工作統一安排在16周(6月15日~6月18日)進行,輔修專業學生畢業答辯安排在第15周進行。所有學生必須參加畢業答辯,對確因疫情等不能返校的學生,要提前做好線上答辯工作預案

                           2.各學院須成立答辯委員會和答辯評委小組。答辯評委小組一般由5-7名專家、1名秘書組成,組長由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擔任。6月1日前在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系統錄入答辯評委小組成員名單及答辯安排,同時提交電子版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名單、答辯工作實施細則、成績評定細則、優秀答辯評委成員和優秀答辯安排及輔修專業畢業答辯安排

                           3.每個答辯小組每天答辯的人數一般不超過15人

                           4.校級優秀答辯工作統一安排在6月18日下午進行。各學院于校級優秀答辯后兩周內7月2日前)報送學院工作總結

                           5.二次答辯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上報

                           1.各學院務6月21日15時前將畢業設計成績不及格學生名單(一次答辯不及格)紙質文檔蓋章后提交給教務科,6月21日0時前須把畢業設計成績錄入到畢業設計管理系統中。注意:畢業設計管理系統中的第一指導教師的“教師編號”必須與教務系統中的登陸工號一致

                           2.各學院需要在教務系統打印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最終成績單,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評優

                          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學校文件精神進行評優工作,并于7月2日前在系統中提交校級優秀一、二、三等獎(打印出來蓋章報送),同時報送校級優秀一等獎光盤、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組推薦材料(包括小組推薦表和小組總結)。

                        六、材料報送

                          紙質材料交至龍子湖校區綜合樓426A實踐教學科。電子材料發送至guohaibin@ncwu.edu.cn(郵件標題注明學院和材料名稱)請各教學單位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報送。

                        七、注意事項

                            1.各學院要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后期檢查工作,督促學生完善畢業設計(論文)內容,督促指導老師整理畢業設計(論文)的相關資料

                            2.各學院要加強本次畢業論文(設計)查重檢測工作的組織,專人負責,合理安排,確保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加強宣傳和教育,積極引導學生遵守學術規范,杜絕學術不端行為

                            3.各學院要按照通知相關工作要求認真準備各項材料,做好存檔,以備檢查。此外,各學院要結合各類評估認證和檢查需要,將畢業設計管理系統中的過程材料下載到本地電腦上留存(有條件的可刻錄光盤保存)

                            4.畢業答辯成績評定標準執行學校相關規定,評分要素和比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教務處

                                                                                                                   2021年4月27日



                        更新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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