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會:
根據省教育工會豫教工〔2016〕18號《關于在省管高校繼續深入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要求,校工會今年將繼續在全校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幫扶對象
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一)2016年高考考入國家大專以上院校并被正式錄取,因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入學學費的困難職工家庭高中畢業生;
(二)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難的低保或低保邊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
(三)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
(四)與我校建立有一年以上勞動關系,生活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且加入工會組織的非在編困難職工(含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
二、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教職工,可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填寫《2016年“金秋助學”申請表》,由各工會進行審核后統 一上報校工會。支撐材料:
1.學生所錄取學校通知書及收費標準(復印件);
2.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的醫院診斷證明。
(二)各工會要做好宣傳和調查摸底工作,確保每一個符合條件的教工上學子女享受到國家的資助政策;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對經審核確需資助的對象,在《申請表》簽署意見、簽字并加蓋工會公章報校工會。
(三)各工會請于8月30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表》及支撐材料報校工會12214房間。校工會經審核后將于9月初對困難教職工子女進行資助。
附件:2016年“金秋助學”申請表.docx
校工會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