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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規范使用校辦管理會議場地的通知

                        ( 來源:校辦 發布者:xb 發布日期:2015年06月23日 )

                        校屬各單位:

                               為更好地服務各類校級會議(參見《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級會議管理辦法》(華水政[2014]126號))及學術交流、公務活動,現將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的會議場地使用申請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場地基本情況

                        序號

                        場地名稱

                        位  置

                        座位數

                        主要設備

                        1

                        第二會議室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09-211

                        10-15

                        DVD、電視機

                        2

                        第三會議室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10-212

                        20-35

                        投影、多媒體

                        3

                        第四會議室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25

                        50-90

                        投影、話筒、多媒體

                        4

                        第一報告廳

                        龍子湖校區

                        1號教學樓北側

                        360-440

                        投影、話筒、多媒體

                        5

                        第四報告廳

                        龍子湖校區

                        S1實驗樓南側

                        100-160

                        投影、話筒、多媒體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申請

                        校長辦公室負責上述會議場地的申請審批及使用管理,確保各項基礎設備設施正常運行。

                        申請使用單位應至少提前一天以上提出申請,并填寫、提交《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申請使用單》(見附件),由校長辦公室統籌安排。

                        三、注意事項

                        1、會議場地優先保障學校校級會議、學術交流及公務活動,不承接文藝演出和商業活動。

                        2、會議場地使用單位須提前做好各項會務準備工作,如會場布置、音響及多媒體設備調試、桌簽擺放、衛生保潔等。各類場地內請勿懸掛條幅、張貼海報。

                        3、會議場地內部格局相對固定,請勿隨意變動。其中,第一報告廳會場基本格局為:主席臺上四張會議長桌、八把座椅,臺下兩排活動桌椅,東西入口處簽到桌椅各一套。根據會議、活動實際情況確需調整者,須提前與校長辦公室溝通。

                        4、各使用單位須在會議、活動結束后做好會場保潔、桌椅整理工作。其中,申請使用第一報告廳者須在申請單中填寫會場設施維護、衛生保潔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待會議、活動結束后安排相關人員將主席臺地毯、臺上臺下桌椅清理擦拭干凈(含桌斗清理)、擺放整齊,將報告廳內整個地面、東西入口處走廊清掃干凈。由校長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驗收。

                        5、使用第一報告廳時須保持會場后方安全出口暢通。

                        6、離開會場時請關閉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

                        7、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管理聯系人:姚建斌;辦公電話:69127202;辦公地點:花園校區行政樓223室。

                        附件: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申請使用單.docx





                        校長辦公室

                        2015618



                        更新日期: 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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