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更好地服務各類校級會議(參見《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級會議管理辦法》(華水政[2014]126號))及學術交流、公務活動,現將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的會議場地使用申請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場地基本情況
序號 | 場地名稱 | 位 置 | 座位數 | 主要設備 |
1 | 第二會議室 |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09-211室 | 10-15 | DVD、電視機 |
2 | 第三會議室 |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10-212室 | 20-35 | 投影、多媒體 |
3 | 第四會議室 |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25室 | 50-90 | 投影、話筒、多媒體 |
4 | 第一報告廳 | 龍子湖校區 1號教學樓北側 | 360-440 | 投影、話筒、多媒體 |
5 | 第四報告廳 | 龍子湖校區 S1實驗樓南側 | 100-160 | 投影、話筒、多媒體 |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申請
校長辦公室負責上述會議場地的申請審批及使用管理,確保各項基礎設備設施正常運行。
申請使用單位應至少提前一天以上提出申請,并填寫、提交《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申請使用單》(見附件),由校長辦公室統籌安排。
三、注意事項
1、會議場地優先保障學校校級會議、學術交流及公務活動,不承接文藝演出和商業活動。
2、會議場地使用單位須提前做好各項會務準備工作,如會場布置、音響及多媒體設備調試、桌簽擺放、衛生保潔等。各類場地內請勿懸掛條幅、張貼海報。
3、會議場地內部格局相對固定,請勿隨意變動。其中,第一報告廳會場基本格局為:主席臺上四張會議長桌、八把座椅,臺下兩排活動桌椅,東西入口處簽到桌椅各一套。根據會議、活動實際情況確需調整者,須提前與校長辦公室溝通。
4、各使用單位須在會議、活動結束后做好會場保潔、桌椅整理工作。其中,申請使用第一報告廳者須在申請單中填寫會場設施維護、衛生保潔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待會議、活動結束后安排相關人員將主席臺地毯、臺上臺下桌椅清理擦拭干凈(含桌斗清理)、擺放整齊,將報告廳內整個地面、東西入口處走廊清掃干凈。由校長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驗收。
5、使用第一報告廳時須保持會場后方安全出口暢通。
6、離開會場時請關閉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
7、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管理聯系人:姚建斌;辦公電話:69127202;辦公地點:花園校區行政樓223室。
附件:
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申請使用單.docx
校長辦公室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