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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報送安全隱患與衛生環境整改報告和維修報告的通知

                        ( 來源:校長辦公室 發布者:xb 發布日期:2015年12月24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關于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和校園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華水政辦〔2015〕6號)要求,各單位須于12月28日前整改完畢,并報送整改報告;需要維修的,12月25日報送維修報告。現將報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報告報送要求

                        (一)報送主體

                        1.教室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教務處統一報送,相關教學單位予以配合。

                        2.實驗室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統一報送,相關教學單位、科研院所予以配合。

                        3.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學生處報送。

                        4.圖書館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圖書館報送。

                        5.檔案館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檔案館報送。

                        6.重點要害部位、關鍵場所薄弱環節安全隱患:由保衛處統一報送,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7.學生創業活動場所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招生就業處報送。

                        8.學生體育活動場所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體育教學部報送。

                        9.網絡設備、線路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統一報送,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10.家屬院住房使用情況報告:由校工會統一報送,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11.辦公場所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各部門、學院、科研院所、教輔單位報送。

                        12.公共服務領域安全隱患及校園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總務后勤處報送。

                        13.施工場地安全隱患及環境狀況整改報告:由基建處報送。

                        14.學生文明安全教育情況報告:由校團委和學生處分別報送,相關教學單位予以配合。

                        (二)材料接收

                        1.填寫《安全隱患與衛生環境整改報告》(見附件1),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2.學生文明安全教育情況報告,由校團委和學生處分別撰寫文字材料報送。

                        3.12月28日前,按《關于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和校園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報送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

                        二、維修報告報送要求

                        (一)報送主體

                        1.教室維修報告:由教務處統一報送,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2.實驗設備維修報告: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統一報送,相關教學單位、科研院所予以配合。

                        3.學生宿舍維修報告:由學生處報送。

                        4.學生創業活動場所維修報告:由招生就業處報送。

                        5.學生體育活動場所維修報告:由體育教學部報送。

                        6.消防、監控設施設備維修報告:由保衛處報送。

                        7.辦公場所設施維修報告:由各部門、學院、科研院所、教輔單位報送。

                        8.公共服務領域設施維修報告:由總務后勤處整理制作。

                        9.網絡設施設備維修報告: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報送。

                        (二)材料接收

                        1.填寫《維修報告》(見附件2),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2.12月25日17:00前報送:

                        (1)教室維修報告、學生宿舍維修報告、學生創業活動場所維修報告、學生體育活動場所維修報告、辦公場所設施維修報告報送至總務后勤處,總務后勤處連同公共服務領域設施維修報告一并匯總、整理、分類,集中上報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 

                            總務后勤處材料接收人:蘭海東,電話:69127692,辦公室:花園校區總務后勤處辦公樓三樓,電子郵箱:zhk@ncwu.edu.cn

                        (2)實驗設備維修報告、消防監控設施設備維修報告、網絡設施設備維修報告分別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保衛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報送至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

                          黨委辦公室聯系人:程  霞   聯系電話:65790508

                            材料接收地點:花園校區辦公樓301房間

                            校長辦公室聯系人:龔之冰   聯系電話:69127201

                            材料接收地點:花園校區辦公樓202房間

                            請各單位認真撰寫整改報告,全面梳理需要維修事項,及時上報維修報告。校長辦公室將于12月29日在學校主頁通報報送整改報告情況。

                          特此通知

                                                                      校長辦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1:安全隱患與衛生環境整改報告.doc

                         

                          附件2:維修報告.doc

                         

                         

                        更新日期: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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