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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對校內舉辦活動申報備案的通知

                        ( 來源:校長辦公室 發布者:xb 發布日期:2016年01月05日 )

                        校屬各單位: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確保校園活動安全、有序,會場衛生整潔,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平安校園創建行動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現決定對校內舉辦活動實施申報備案制度,以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校內活動的管理。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校屬各單位、部門組織(主辦、承辦)的活動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由組織單位及其負責人對活動安全、活動秩序、場地環境衛生負責。校外單位利用學校場地舉辦活動,按照“誰協辦誰負責;誰聯絡誰負責;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由校內協辦、聯絡、接待單位及其負責人對活動安全、活動秩序、場地環境衛生負責并辦理申報備案手續。

                         活動組織單位在活動開展之前需制定車輛疏導、秩序維護、衛生保潔方案,做好安全保衛、場地環境衛生保護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杜絕發生火災、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安全責任事故。

                            二、備案范圍

                        須備案的活動包括校內各單位、部門組織的大型活動和校外單位利用學校場地舉辦的各類活動。具體包括:

                           (一)由學校或校屬各單位、部門在學校內組織的有一定人數規模(參與人數200人以上)的群體性活動,如:招生考試、新生入學、人才招聘、體育賽事、學術交流、項目培訓、文藝演出、學生社團活動等。

                           (二)校外單位利用學校場地(教室、實驗室、報告廳、運動場、文體活動中心、文體會堂、游泳池、學生宿舍生活區、家屬院生活區、校內公共廣場)舉辦的短期培訓、體育賽事、商品展銷、文藝活動等。

                            三、備案方式

                           活動組織單位須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活動申報備案表》(見附件,或在校長辦公室主頁“辦事指南”欄目下載),在活動舉辦3個工作日之前提交校長辦公室備案。

                            聯系人:姚建斌   電話:69127202

                            特此通知    

                            附件:校內活動申報備案表.doc

                         

                         

                                                                              校長辦公室  

                                                                            2016年1月5日

                         

                         

                        更新日期: 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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