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鄭州市公安局龍子湖分局《關于集中開展疫情防控滾動排查和基礎信息采集的函》(見附件1)要求做好轄區內疫情防控工作,現開展教師周轉房信息采集工作,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周轉房信息統計。為做好轄區內“一標三實”基礎信息采集工作,嚴格落實“四個全覆蓋”原則,同時為避免外來人員進戶采集信息發生接觸,由后勤服務中心委托信息工程學院開發了“華水教師周轉房人口信息采集”系統,二維碼見附件2。本著“誰填報、誰負責”的原則,請大家嚴格按照填報須知(見附件3)的要求認真填報,學校將做好相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填報截止日期為2月20日下午5點。
二、關于出租備案說明。學校于1月26日和31日已開展兩次出租信息備案統計。請各單位再次提醒并督促出租未備案的戶主填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出租報備備案表》(見附件4)。前兩次已報過詳細出租信息的無須再報。對于瞞報、漏報或不報的戶主,對于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戶主及戶主所屬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三、關于租房戶的要求。截止到2月7日,尚未返回龍子湖校區的校外租房戶,疫情結束之前一律不得返回,由房主負責通知到租戶;已經返回的承租戶由出租戶主全權負責每日報送相關信息,具體報送到本單位聯絡人員處,然后匯總到疫情防控教師工作組,備注為“租住××的房屋”。如果出現校外租戶返回或租戶不服從學校管理的,交由學校督查組查處。
四、關于與管理規定不符的租戶清退工作。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師周轉房管理辦法》(華水政〔2019〕150號)文件(見附件5)第五條,教師周轉房實行借住(出租)備案制。借住(出租)對象僅限于我校教職工(含人事代理、離退休、特崗人員)、周轉房戶主夫妻的直系血親。如不符合以上租賃對象的,請通知到各單位出租房戶主,要求于2020年3月15日前退租,然后到房產管理科退租備案。到期未清租并銷案者,將按照管理辦法第六條執行。
五、根據管理辦法及疫情管控等有關規定,黨員干部要帶頭執行,由校紀委、文明辦、后勤服務中心等部門協同督辦出租清退銷案事宜,對違反規定且不配合工作者,視其情節及造成后果,予以相應處理。涉及違法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請各單位負責人務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本單位戶主及時采集相關信息和出租清退銷案工作。為嚴格管理,歡迎全體教師業主對不符合周轉房管理辦法的個人和行為提供線索,加強互相監督。一經發現并查實,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聯系人員:王老師,聯系電話:69127536,聯系地址:龍子湖校區F2-510房間,相關信息發送到郵箱zhk@ncwu.edu.cn。
附件:1.
龍子湖分局關于集中開展疫情防控滾動排查和基礎信息采集的函.jpg
2.
華水教師周轉房人口信息采集系統二維碼.jpg
3.
華水教師周轉房人口信息采集系統填報須知.docx
4.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出租報備備案表.docx
5.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師周轉房管理辦法》(華水政〔2019〕150號).pdf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