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按照《省紀委等十委廳關于在全省開展貫徹落實“兩辦規定”制止黨政干部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的通知》要求,處級以上干部需填報登記出國(境)情況。現將填報要求說明如下:
一、處級以上干部需如實填寫《2007年以來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情況登記表》(附表2)、《2007年以來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和境外旅游情況登記表》(附表3)和《因私護照、前往港澳通行證、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居留證登記表》(附表4)。
二、附表2中,“省政府批準文號”、“預算經費數”、“經費來源”、“實際支出”為必填項。(參加非省內部門團組的,在“省政府批準文號”欄內注明該團組相應的批準文號)。
三、附表4中,領導干部及其配偶的“姓名”、“單位及職務”、“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為必填項;如沒有需要登記的相關證照,在各項的“辦證時間”欄內填“無”。
四、校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填報情況負總責。填寫完畢后,將紙質表格于9月8日前報紀委辦公室。
聯系人:潘松嶺
電話:65790233
特此通知
紀委監察處
200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