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使我校今年職稱工作健康順利進行,確保推薦、評審結果客觀、公正,現就我校職稱推薦、評審工作紀律重申如下規定:
一、職稱評審工作必須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并按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委員會及各學院職稱評審領導小組的成員和工作人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工作中應努力做到掌握政策、堅持原則、堅持標準、實事求是、公正評審、廉潔自律。反對各種營私舞弊行為;不得對參評人員許愿、吃請或收受禮物;不得借機打擊報復。發現有以上情節者,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所在領導小組或評審組織的成員資格。
二、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委員會及各學院職稱評審領導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中應按規定收交、領取、發放和查閱評審材料。對于評審材料中的有關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摘抄或外傳,不得接觸或查閱與本人或親屬有關的評審材料;不準泄漏評審會議內容和評審討論情況。需要向師生傳達或向參評人員解釋的問題,應按組織程序由學校、學院職稱評審領導小組統一安排。
三、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委員會及學院職稱評審領導小組成員在研究涉及本人或親屬問題時,應主動回避。
四、今年申報職稱的參評人員,要端正態度,正確對待評審工作與評審結果。所有參評材料均須據實填報,不得偽造學歷及其它證明材料;不得抄襲、剽竊他人的科研或教學成果;不得通過發名片、短信、電話、送禮、請吃喝等方式直接或委托他人出面為自己或親友進行說情、拉票等非正常活動。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口頭警告、通報批評、取消參評資格直至紀律處分。對于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員,三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定。
五、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職稱工作有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在職稱申報、推薦、評審、聘任等環節中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無論哪個環節、哪個方面出了問題,都要逐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紀委、監察處對評審工作全程監督,并及時受理有關職稱評審的信訪舉報。凡提供確鑿證據(文字、圖片及音像等)的舉報,一律進行嚴肅調查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人員,學校將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校紀委舉報電話:65790233,舉報信箱:jiwei@ncwu.edu.cn 。
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監察處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