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為全面推進清廉華水建設,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根據學校黨委《關于推進清廉華水建設的實施意見》,經研究,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清廉學院(含書院)、清廉機關、清廉個人和清廉家庭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類型和評選范圍
1.清廉學院(含書院)、清廉機關。
2.清廉個人:在崗在編教工及人事代理人員(側重于管理人員)。本次清廉個人評選學生暫不參與。
3.清廉家庭:在崗在編教工及人事代理人員的家庭。
二、評選方式與名額
本次評選工作由學校黨委統一組織,清廉華水建設工作專班辦公室承辦,采取層層評選的方式進行。
各二級黨組織自愿申報清廉學院(含書院)、清廉機關,并推薦1~2名清廉個人和1~2個清廉家庭參加學校評選。
本次全校共評選清廉學院(含書院)、清廉機關10個,清廉個人10個,清廉家庭10個。
三、報送要求
清廉單位申報表、清廉個人和清廉家庭推薦表于4月21日(周五)中午11:00前報送至行政樓南樓423A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jwxc@ncwu.edu.cn 。聯系人:任老師,聯系電話 69313630。
請各二級黨組織高度重視本次評選工作,通過開展清廉學院(含書院)、清廉機關、清廉個人和清廉家庭評選工作,樹立單位勤廉典型,營造單位廉潔文化建設氛圍,著力示范引領,共同推進清廉華水建設。
附件1.清廉學院(含書院)清廉機關評選條件.pdf
附件2.清廉個人評選條件.pdf
附件3.清廉家庭評選條件.pdf
附件4.清廉單位申報表.docx
附件5.清廉個人推薦表.docx
附件6.清廉家庭推薦表.docx
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