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根據《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創建省級文明單位實施方案》(華水黨〔2007〕59號文)的規定,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在全校范圍內開展2008年度文明單位、文明教工的考核評選活動。校文明辦在2008年12月30日和1月6日已經通過網絡及電話分別發出通知,大部分單位積極響應,向校文明辦提交了申報表、自評表以及相關支撐材料。我校省級文明單位創建及保持(通過年度復查),需要各單位創建活動材料的積累和匯總作為重要支撐,但截至目前仍有少數單位沒有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按照通知時間要求,校文明辦近日將組織文明單位、文明教工的考核評選,要求沒有提交文明單位申報表的各單位在2月23日(星期一)下午6:00之前向文明辦提交本單位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專項總結和相關支撐材料(相關表格見校園網主頁通知欄目,2008年12月30日),逾期不報的取消今年參評資格。凡在本年度被取消參評資格的單位兩年內不得再次參評,同時與該單位教工文明獎的發放掛鉤。
特此通知。
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