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為省級文明單位年度復查和創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打下堅實的基礎,根據《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創建省級文明單位實施方案》(華水黨【2007】59號文,以下簡稱《方案》)的規定,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結合我校實際,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決定開展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工作,特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核在校黨委和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領導下,由校文明辦組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組,采取考核組現場考察打分和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綜合加權的方法進行。
二、考核內容
按照《方案》規定,主要考查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業務工作實績、創建活動情況、管理規章制度、單位環境面貌、治安秩序狀況等方面,具體細化為若干項,進行綜合評價。詳見附件2。
三、考核辦法
考核主要采取聽取創建工作情況匯報、查閱檔案資料、實地考察、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等方法,綜合考評被考核單位2010年度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效。現場考評實行百分制。被考核單位的最終總成績由現場考核得分和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構成,兩者各占50%權重。被考核單位的最終總成績按照院系和機關分別排名,按照一定比例評選出文明單位。
四、工作安排
1、考核分組:由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成員組成6個考核組。詳見附件1。
2、考核時間:現場考試時間定于12月28日至12月30日進行;每個單位考核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小時。詳具體安排見附件1。
3、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1、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是加強單位“創、管”結合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通過考核促進本單位創建水平不斷提高。
2、負責考核的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考評標準,不得簡化考核程序、增減考核內容、變更考核方法和時間。
3、各考核組要保持與校文明辦聯系,及時通報情況。考核結束后如實將本組考核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校文明辦,同時報送評分表及評分匯總表,堅決杜絕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分組安排表.doc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分表.doc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分匯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