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參加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選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11年05月04日 )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關于開展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選的通知》(豫高發〔2011〕14號)規定和要求,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選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獎項

                          “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和“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

                          二、評選對象

                          1.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評選對象:高校黨委、行政職能部門、院系黨總支及共青團組織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學校專職從事維護穩定工作的人員;在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中成績突出的教職人員,重點是在學校一線長期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職人員。校級領導干部和副廳級以上干部不作為候選人。按照省教育廳規定,我校申報名額為1-3人。

                          2.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評選對象:高校一線專職輔導員、班主任(指在一線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員,包括院系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黨總支副書記等副處級以下從事學生工作的人員)。按照省教育廳規定,我校申報名額為1-3人。

                          三、評選條件和標準

                          (一)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評選條件和標準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理論素養,有較強的政治辨別力和政治敏銳性,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熱愛并長期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和較高的政策水平,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工作積極主動并取得顯著成績,深受師生的信任和尊重;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規律,能夠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不斷拓展工作途徑,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認真解決師生中的思想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成績突出,事跡感人;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論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創新,取得突出理論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5.鑒于“優秀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獎項已經單列,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不再參與“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申報。

                          6.已經獲得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稱號的人員,不再參與此次申報。

                          (二)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評選條件和標準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理論素養,有較強的政治辨別力和政治敏銳性,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師德高尚,樂于奉獻,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學生中有較高威信。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認真履行《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24號)中的各項工作職責,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績突出;

                          3.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循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規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注重運用各種工作載體,努力拓展工作途徑,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增強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成效顯著;

                          4.熱愛輔導員工作,從事一線輔導員工作4年以上(含4年),工作得到學校、院(系)和學生的普遍好評,個人或所帶學生團體受到過校級或校級以上表彰。接受過系統的崗位培訓并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

                          5.已經獲得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稱號的人員,不再參與此次申報。

                          四、申報材料清單

                            (一)申報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須提交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表》一式10份;

                            2.個人先進事跡材料(限2000字)一式10份;

                            3.相關獲獎證書和其他輔助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申報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須提交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推薦表》一式10份;

                            2.個人先進事跡材料(限2000字)一式10份;

                            3.專職輔導員任職資格證書、學校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相關獲獎證書和其他輔助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申報要求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對照評選條件和標準,認真做好組織推薦工作。每個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可推薦“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和“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各一名。黨委宣傳部、學工部將根據申報情況,擇優推薦。請認真填寫《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表》、《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推薦表》,并于5月13日前將申報表格的紙質材料報送至黨委宣傳部(行政樓323),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hszyh@ncwu.edu.cn

                            聯系人:張建松

                            聯系電話:69127208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表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表.doc

                             2.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推薦表河南省高等學校優秀輔導員推薦表.doc

                                         

                                         黨委宣傳部、學工部

                                               2011年5月4日

                        更新日期: 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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