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為省級文明單位年度復查打下堅實的基礎,根據《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創建省級文明單位實施方案》(華水黨【2007】59號文,以下簡稱《方案》)的規定,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決定開展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各處級行政部門、教學單位、教輔單位。
全體教職工生。
二、評選類型、標準
1、文明單位。
文明單位的考核評選標準按照《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執行(詳見附件1)。
2、十大道德模范。
根據中央文明辦和省文明辦創建活動考核指標的調整,結合我校實際,文明教工、文明家庭、文明學生的評選調整為全校十大道德模范評選(分為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5個類別,教職工和學生兩大系列)。全校十大道德模范的評選標準見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評
各單位要認真對照考核自評表(見附件3),緊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從班子建設、業務工作、領導班子對精神文明創建工作重視程度、創建活動開展情況、規章制度、特色亮點等方面開展自查自評活動,認真填寫《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見附件4),校文明辦將對各單位報送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在校內辦公系統上進行公示。各單位要按照自評表所列指標考核內容向校文明辦提供2011年度創建工作支撐材料(小四號宋體字,A4紙打印,左側裝訂)。
2、民主推薦
全校十大道德模范(教職工)推薦工作以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為單位開展,每個黨總支最多推薦1名教職工(含離退休教職工),推薦的重點是一線教工,處級干部原則上不參評。向校文明辦報送候選人的推薦表見附件5。
3、組織考核評審
單位文明創建活動考核工作和全校十大道德模范評選工作(教職工)在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領導下,由校文明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單位報送考核材料和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報送道德模范(教職工)推薦表后,校文明辦對考核材料、推薦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評審小組對各單位進行考核評分,同時評選出全校十大道德模范(教職工)。
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全校十大道德模范評選(學生)由校黨委學工部參照相關標準組織開展。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根據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和規定,高度重視單位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工作和全校十大道德模范推薦工作,成立工作小組負責做好考核工作和材料整理工作,要對照條件,認真總結,實事求是,不走過場。
2、各單位要以校內單位考核為契機,認真回顧總結工作亮點和特色,為鞏固我校“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與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時間安排
1、2011年12月26日前,校屬各單位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并將考核表及有關支撐材料報送至校文明辦。同時,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全校十大道德模范候選人推薦表報送至校文明辦。
2.、2011年12 月27 日至12 月30日,組織召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評會,評選文明單位和全校十大道德模范(教職工)。期間,校黨委學工部將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全校十大道德模范(學生)評選結果及相關資料報送至校文明辦。
所有報送材料同時發送電子文檔至:hswmb@ncwu.edu.cn。
聯系人:韓江峰,聯系電話:69127207。
地 點:行政樓323房間。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1年12月19日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文明單位創建辦法.doc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十大道德模范評選標準.doc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處級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自評表.doc
附件4: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處級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5: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十大道德模范”推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