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選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文明辦 發布日期:2015年03月20日 )

                        關于開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選的通知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鞏固我校精神文明單位創建成果鍥而不舍持續深化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按照校文明委工作安排,校文明辦決定開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評選對象

                            1.校屬各處級單位。

                            2.全體教職員工、全體在校大學生。

                            二、評選類型、標準、比例

                            1.文明單位

                            文明單位的考核、評選標準、比例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單位創建辦法》相關要求執行。

                            2.“十大文明教工”

                            (1)“十大文明教工”評選標準見附件3,重點從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5個方面推薦評選。

                            (2)“十大文明教工”的推薦以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為單位開展,推薦名額按照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教職工總額的1%來確定(含離退休教職工),推薦的重點是一線教工,處級干部原則上不參評。

                            3.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 

                            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由黨委學工部參照相關標準組織評選。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評    

                            各單位要認真對照《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自評表》(附件2),緊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認真填寫《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附件1),校文明辦將對各單位報送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在校內辦公系統上統一進行公示。

                            2.自主申報

                            自評分數在90分以上的單位可以自主申報校級文明單位,并請在自評表左上角用筆標示“申報文明單位”字樣。

                            3.考核評審

                            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選工作是在校文明委領導,由校文明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分以下3個步驟:

                            (1)實地考察。實地考察與2014年度處級單位和處級干部考核工作同步進行。

                            (2)初審。各單位報送考核材料或推薦材料后,校文明辦對考核材料、推薦材料進行初審。

                            (3)組織召開評會,評選出2014年度校級文明單位和“十大文明教工”。

                            4.征求意見

                            校文明辦對2014年度校級文明單位候選單位和“十大文明教工”候選人選分別征求紀委、保衛處、教務處、人事處、總務后勤處等部門意見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根據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和規定,高度重視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選工作,對照條件,認真總結,實事求是,不走過場。

                            2.所有處級單位必須報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自評表》,所獲獎勵需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

                            3.各單位要以本次校內精神文明建設年度考核為契機,認真回顧總結工作亮點和特色,持續深化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為我校省級文明單位復查、全國文明單位創建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時間安排

                            1.2015年3月28日前,校屬各單位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并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自評表》及單位(集體)獲獎證書復印件《“十大文明教工”推薦表》(附件4)報送至校文明辦。

                            2.2015年3月30日前,黨委學工部將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等材料報送至校文明辦。

                            3.報送材料同時發送電子文檔至:hswmb@ncwu.edu.cn

                            聯系人:張兵建,聯系電話:69127207。

                            地  點:行政樓323房間。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處級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處級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分表.doc

                        附件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教工(學生)”評選標準.doc

                        附件4: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教工”推薦表.doc

                        附件5: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doc

                                                                               校文明辦

                                                                              2015320

                        更新日期: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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