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于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7〕50號)和《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廳文〔2018〕7號)有關精神,現就做好駐鹿邑縣夏莊行政村駐村工作隊員輪換選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選條件
1.政治堅定、能力突出、作風過硬;
2.科級以上干部;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任職期限
駐村工作隊員自2021年3月起駐鹿邑縣夏莊行政村工作,任職期限不少于2年。
三、工作職責
駐村工作隊員協助駐村第一書記開展工作,認真落實“建強基層組織、推動精準扶貧、落實基礎制度、辦好惠民實事”四項職責任務。
四、有關待遇
駐村期間不承擔原單位工作,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到所駐村,原人事關系、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駐村工作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學校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生活、交通補貼,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成績突出、群眾認可的駐村工作隊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符合條件的,優先選拔使用。
五、報送要求
駐村工作隊員選派,是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途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宣傳動員,把好人選政治關、品行關、廉政關和能力關,確保把符合條件要求、能力素質較高的優秀干部選拔推薦到村工作,學校將根據報名情況擇優選派。請報名人員認真填寫駐村工作隊員報名表,報名表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1月15日前報送至黨委組織部327A。聯系電話:69127119、15838139348。
附件:
駐村工作隊員報名表.doc
黨委組織部
2021年1月10日